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1、项目名称:扬州比亚迪半导体功率器件和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吉利路2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6亿,环保投资868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254976.81平方米,可形成年产72万片6吋frd功率器件(主要工艺含光刻、酸洗等),年产494570万套光微电子产品(主要工艺:划片-贴片焊接-清洗-组装等)及光微电子零部件(主要工艺含表面处理和压铸等,镀种有镀镍、镀锡、镀镍(银)、镀镍钯金,压铸年产6500吨配套外框的产能)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晶圆生产的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1)排放;碱性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0)排放;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09)排放。光微电子零部件产生的压铸废气经“高压湿电油雾颗粒物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8、fq-12)排放;注塑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08、fq-12)排放;酸性废气经“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7)排放;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催化燃烧+25m高排气筒(fq-06)排放;含氰废气“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5)排放。光微电子产品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fq-2、fq3、fq-4、fq-12)排放。晶圆废水站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4)排放。表面处理废水站废气经“酸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5)排放。备用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13)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晶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和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经运西河排入长江。(过渡期晶圆污水站废水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表面处理污水站废水待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投产)。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光刻机、刻蚀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安装各种消声、减振措施,和边界绿化的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实现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王水废液、废酸、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靶材、研磨沉渣、含氟污泥、废切削液、电镀槽渣、含钯废液、废汞灯、报废菲林、表面处理污泥、废无尘布、废矿物油、废过滤棉等。本项目设置4座危废暂存库及2座危废储罐22,用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给有收集、暂存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安全妥善的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避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
1、项目名称:扬州比亚迪半导体功率器件和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吉利路21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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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6亿,环保投资868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254976.81平方米,可形成年产72万片6吋frd功率器件(主要工艺含光刻、酸洗等),年产494570万套光微电子产品(主要工艺:划片-贴片焊接-清洗-组装等)及光微电子零部件(主要工艺含表面处理和压铸等,镀种有镀镍、镀锡、镀镍(银)、镀镍钯金,压铸年产6500吨配套外框的产能)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晶圆生产的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1)排放;碱性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0)排放;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09)排放。光微电子零部件产生的压铸废气经“高压湿电油雾颗粒物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8、fq-12)排放;注塑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08、fq-12)排放;酸性废气经“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7)排放;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催化燃烧+25m高排气筒(fq-06)排放;含氰废气“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5)排放。光微电子产品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fq-2、fq3、fq-4、fq-12)排放。晶圆废水站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4)排放。表面处理废水站废气经“酸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5)排放。备用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13)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晶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和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经运西河排入长江。(过渡期晶圆污水站废水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表面处理污水站废水待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投产)。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光刻机、刻蚀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安装各种消声、减振措施,和边界绿化的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实现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王水废液、废酸、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靶材、研磨沉渣、含氟污泥、废切削液、电镀槽渣、含钯废液、废汞灯、报废菲林、表面处理污泥、废无尘布、废矿物油、废过滤棉等。本项目设置4座危废暂存库及2座危废储罐22,用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给有收集、暂存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安全妥善的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避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