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建辽宁汤河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排污企业计量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码:************9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2月7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20日历日 |
90.67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20日历日 |
79.66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20日历日 |
7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焦丽 |
王海玉 |
郎婉婷 |
|
证书1 |
名称 |
无 |
无 |
无 |
编号 |
无 |
无 |
无 |
|
编号 |
无 |
无 |
无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1 |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西白庙子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