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水利水电 > >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2-1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00186

原公告日期:2025-01-2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0186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注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总投资额、业绩类型、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如要求)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的“注3.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予以佐证。”内容表述不一致。

建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的“注3.”修改为:“注3.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佐证。”

回复:招标文件内容不予修改。针对“项目负责人荣誉”,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予以佐证,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可视为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66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请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颁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奖等奖项,是否都属于“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  

回复: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颁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奖(优秀设计奖)予以认可。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均予以认可,奖项名称不限于******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

3.招标文件P6 “3.1.7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下列要求:”

第三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第四条规定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意味着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只能承担设计工作,无法更好的发挥联合体各单位的技术优势。

建议“(4)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改为:联合体各成员资质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有关专业或行业或综合资质之一。

回复: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P5“2.8 服务期限:730 日历天”,P119-120“八、设计服务要求”内设计服务期限要求不一致,请问“一、投标函(不含报价)”中设计服务期限按多少日历天填写?

回复:因本项目排查服务全程跟踪至施工结束,服务期限中730日历天为包含施工阶段总时间;设计服务要求中时间要求为前期初步设计完成所需时间。投标函中设计服务期限按照730日历天填写。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11.1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排查检测类分包人需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可以出具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排查检测单位须有 140 公里以上排查工作业绩。”此要求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及排查单位?

回复:不需要提供。

6.投标制作软件中有两个类似的节点,分别为“设计方案”、“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请问:两个节点均为设计方案内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节点上传相应内容?

回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节点上传相应内容。

7.经过现场踏勘,二十埠河长江东路下游20米右岸排口应为DN1500雨水管(不是箱涵)、二十埠河龙岗路桥下游20米位置(不是160米)右岸排口为箱涵、新安江路桥下游 10 米右岸排口(新安江路箱涵)为朱砖井厂尾水排放口,下游5米右岸处有雨水管道(不是箱涵),与招标文件描述的不一致,请明确本次流域排口以何为准?

回复:现场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人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

2025年2月12日

第1次附件:
2025BFFBZ00186补疑1.pdf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瑶海发改字〔2025〕2号2412-340102-04-01-972152

四、合同估算价:1651.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优先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六、主要招标内容:瑶海区******集团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可研、勘察、排查、初步设计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2月

八、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